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这是一个较为通用的规范条例,但在具体的工程实例中应灵活运用。在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实际灭火过程中,超压排放的气体往往为高温气体或含有大量浓烟,故切不可简简单单地把泄压口开在内墙上,将气体直接排向走道或防护外的吊顶内,否则会影响人员的疏散,甚至引起火灾的蔓延。 泄压口的注意事项,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安装方便简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墙体厚度需要大于等于130mm。2、墙体开通口应保持内壁平整,以免损伤泄压装置。3、泄压装置侧壁严禁受到挤压,以保证正常工作。4、安装完毕后应检查窗叶是否能正常开启。

1、灭火装置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过后,不得自行处理,应由本公司售后服务部或指定的特约维修点统一维护。(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每次再充装或每五年应对灭火器贮罐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2、使用单位应建立维护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3、手动泄压:将喷头总成底座上泄压阀门的防护螺帽取下。倒转螺帽,将螺帽上的凸点对准阀门内的气门芯用专用扳手用力压下,等待压力指示器指针指向零位后,才能将喷头总成取下。注意:未经彻底泄压不得直接拆卸喷头总成!严禁带电接电引发器(电启动配件)!以免烧伤及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误喷。

每月检查一次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并填写检查记录。1、灭火剂储存容器部件,驱动气体储存容器部件,管道,喷嘴,阀门及其驱动装置,温度传感器,控制装置及与此产品相关的其他部件应无碰撞变形和其他机械损坏。不应生锈,保护层应完好无损,被保护物的铭牌和标志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2、储存压力灭火剂储存容器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中的压力不得低于压力指示器的绿色区域;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应每六个月进行全面检查:1、灭火装置,灭火剂输送管路,支座和吊架应牢固而不松动;2、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和老化;3、请勿堵塞喷嘴孔,并且喷嘴保护盖不得脱落;4、当灭火剂输送管道损坏或堵塞时,应进行密封性测试和吹扫。密封性试验应使用清水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灭火剂储存容器的设计工作压力,压力应保持3分钟,压降不得超过试验压力的10%;

1、温控悬浮型超细干粉是指当环境温度升至设定值(通常为68°C)时,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上的感温玻璃灯泡被加热膨胀和破裂,释放出超细粉末。 -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根据建筑法规“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和“干粉灭火装置技术法规CECS322-2012”的要求,“使用温度传感元件启动时,灭火装置的总数不得超过6,所有灭火装置应在1秒内启动。”2、电控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要求电启动装置与所有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并具有灭火信号反馈的功能。可以通过烟雾和温度(或远红外火焰检测等)检测器检测到火灾。信号,火灾警报控制器发出启动命令,并且灭火电源通过输入和输出模块连接到灭火装置。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在接到启动电源后,打开阀门,释放灭火剂,灭火。根据《干粉灭火器技术规范CECS322-2012》,使用电启动器启动时,灭火剂的总量不得超过50kg,并应提供自动联动启动系统。

1、对于棉毛、织物、纸张等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只能采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2、CO2是仅有可用于局部应用系统的气体灭火剂。局部应用系统就是采用专门的喷嘴,使CO2能直接、集中地喷射到正在燃烧的物体上。3、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和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4、各种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都适用于扑救液体火灾(B类火灾),二氧化碳、三氟甲烷还适用于扑救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5、对于博物馆、图书馆等重要场所,不适宜选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其灭火剂具有相对较高的酸性和一定的腐蚀性,容易使纸质发脆。适宜选用三氟甲烷或IG-100、IG-541等灭火系统。6、精密仪器场所应头选IG-100、IG-541等灭火系统,其次可选用三氟甲烷灭火系统,不适宜选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1、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开机显示;开机显示日期、温度、湿度、信号强度、系统正常、厂家名称,主备电显示灯为主电绿灯、备电红灯。2、设置参数;点设置键——点上下键输入头一位密码——点设置键——点上下键输入二位密码——点设置键——点上下键输入第三位密码——按住设置键5秒,进入设置界面——点设置键进行换行——点上键或下键更改参数数值——设置完成点确认键返回主界面。3、启动停止;任意状态下,点紧急启动,启动装置,开始喷放延时;点停止,停止喷放延时,显示喷放停止界面;再一次点启动按钮,重新延时启动。4、查询信息;在非专业除尘器灭火装置状态下,主界面点上下键翻页查询信息。5、消音;故障报警过程中,点消音键,取消声光报警。6、确认/复位;设置状态下,按此键为确认功能;任意状态下,长按此键3秒为复位功能。7、手动/自动;此键为手动、自动切换按钮,对应面板的指示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