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平时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存贮于压力容器内,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汽、气雾)状态喷射作为灭火介质的专业油炸机灭火装置。并能在防护区空间内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气体浓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该灭火浓度达到规范规定的浸渍时间,实现扑灭该防护区的空间、立体火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包括专业油炸机灭火装置在内的氯氟烃类物质在大气中的排放,将导致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危害人类的生存环境,1990年6月在英国伦敦由57个国家共同签定了蒙特利尔议定书(修正案),决定逐步停止生产和逐步限制使用氟里昂、哈龙灭火剂。

1、对于棉毛、织物、纸张等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只能采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2、CO2是仅有可用于局部应用系统的气体灭火剂。局部应用系统就是采用专门的喷嘴,使CO2能直接、集中地喷射到正在燃烧的物体上。3、专业油炸机灭火装置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和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4、各种专业油炸机灭火装置都适用于扑救液体火灾(B类火灾),二氧化碳、三氟甲烷还适用于扑救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5、对于博物馆、图书馆等重要场所,不适宜选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其灭火剂具有相对较高的酸性和一定的腐蚀性,容易使纸质发脆。适宜选用三氟甲烷或IG-100、IG-541等灭火系统。6、精密仪器场所应头选IG-100、IG-541等灭火系统,其次可选用三氟甲烷灭火系统,不适宜选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1、温控悬浮型超细干粉是指当环境温度升至设定值(通常为68°C)时,专业油炸机灭火装置上的感温玻璃灯泡被加热膨胀和破裂,释放出超细粉末。 -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根据建筑法规“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和“干粉灭火装置技术法规CECS322-2012”的要求,“使用温度传感元件启动时,灭火装置的总数不得超过6,所有灭火装置应在1秒内启动。”2、电控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要求电启动装置与所有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并具有灭火信号反馈的功能。可以通过烟雾和温度(或远红外火焰检测等)检测器检测到火灾。信号,火灾警报控制器发出启动命令,并且灭火电源通过输入和输出模块连接到灭火装置。专业油炸机灭火装置在接到启动电源后,打开阀门,释放灭火剂,灭火。根据《干粉灭火器技术规范CECS322-2012》,使用电启动器启动时,灭火剂的总量不得超过50kg,并应提供自动联动启动系统。

按灭火剂输送途径分类;(1)管网灭火系统;灭火剂从贮存容器需经由管网(干管及支管)输送至喷放组件(喷嘴)才能实施喷放的气体灭火系统。其中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只保护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为单元独立系统;而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两个及两个以上(≤8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专业油炸机灭火装置为组合分配系统。(2)柜式灭火装置;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灭火剂贮存容器和喷放组件等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专业油炸机灭火装置。如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柜式三氟甲烷灭火装置。(3)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由灭火剂贮存容器、启动释放组件、悬挂支架(座)等组成可悬挂或壁挂式安装,能自动或手动(电气启动或机械应急启动)启动喷放气体灭火剂的灭火装置。